在乘坐飞机时,不能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爆炸物、易燃物品、腐蚀性物质、锋利或有攻击性的物品、枪支弹药和其他危险物品等,具体的规定如下:
禁止携带物品类型:
1.爆炸物、易燃物品:例如烟花、火柴、煤油、汽油、酒精、煤气罐、氧气瓶等。
2.腐蚀性物质:如酸、碱、水银、温度计等。
3.锋利或具有攻击性的物品:如刀具、剪刀、指甲刀等,部分小型的、钝头剪刀或指甲刀有时可以在手提行李中带过安检,但具体情况可能因航空公司而异。
4.枪支弹药及其他危险物品:包括仿真枪在内的所有类型的真实或仿造枪支和弹药。
5.液体凝胶和气雾剂:通常单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或等量的其他液体),所有液体物品需放在透明的塑料袋中,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份,婴儿配方奶、处方药等特殊液体可能有例外。
6.酒精和其他液体饮料:单瓶容量不得超过70%的酒精浓度,且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份。
7.自热功能食品:如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既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
具体规定:
1.充电宝和锂电池设备:标识清晰、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可随身携带,但禁止托运,若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随身携带两块。
2.化妆品和药品: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且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婴儿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可适量随身携带。
规定是为了确保航空安全和公共卫生,旅客在出行前应详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避免在安检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