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的取消是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成果,这一政策调整不仅直接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而且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以下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介绍:
1、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 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
-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2、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等生产的初级农产品。
- 对于进口种子种源及部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 有机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 农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 提供农业机耕、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等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
4、促进农产品流通:
-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5、鼓励普惠金融发展:
-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激发创业就业活力:
- 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7、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 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等多种方式弥补基层财政缺口,确保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
8、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
-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 农村污水处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9、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 对捐赠乡村振兴事业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农民和农业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政策的实施,也体现了国家对农业和农村地区的重视与支持,有助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