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追逃:公安机关会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通缉,并实施追捕,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犯罪嫌疑人,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措施,并通知办案机关。
2、抓捕归案: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将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在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进行侦查,收集证据,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审判执行:经法院判决有罪后,将依法判处刑罚并交付执行。
关于处理刑拘在逃人员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其中详细规定了刑事拘留的条件、程序以及在逃人员的追捕和处理方式,第八十二条列举了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包括犯罪后企图逃跑或在逃的情况。
2、相关司法解释和通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有时会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并规定自首和立功可以从宽处理的具体情形和期限,这些通告虽然不是法律条文,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一些地方政府或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追逃工作规定和办法,但这些规定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并且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刑拘在逃人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和追捕行动,建议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及时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