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是按总房价的2%到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交纳,其使用方式包括日常维护、大修更新、应急维修等,具体使用需遵循一定程序和业主大会决议。
一、公共维修基金的比例: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具体的缴纳比例因城市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在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如烟台市的多层住宅(七层以下、不带电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高层住宅(十二层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
二、如何正确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1、日常维护:
- 包括对小区内的绿化、公共道路、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进行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这些费用通常包含在单独要缴纳的物业费内。
2、大修更新:
- 当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时,可以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3、应急维修:
- 在紧急情况下,如房屋防水损坏造成渗漏、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可以走绿色通道加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
4、使用流程:
- 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 讨论通过使用建议,需要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
- 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 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 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 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