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产品是指符合特定质量标准和条件的企业产品,可以免除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申请免检产品需满足独立法人资格、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条件,其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面审查、征求意见及公告等步骤。
一、免检产品的种类和条件:
产品种类:
- 免检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品、食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工程材料等多个领域,具体如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家电产品,以及皮鞋、水泥、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其他产品。
- 2002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对部分产品实施了免检制度,并公布了相关目录,涵盖了固定电话机、陶瓷墙地砖等多种产品类别。
必备条件:
- 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是确保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
- 产品质量必须长期稳定,连续稳定生产两年以上且出厂产品未出现批次质量不合格。
- 企业需要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常要求贯彻ISO9000族标准,并有效运行。
- 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显示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力。
- 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的高标准。
- 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均为合格,且两年内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 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如何申请免检:
提交申请:
-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自愿提出产品免检申请,填写产品免检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书面审查:
- 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书面审查。
征求意见:
- 在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后,国家质检总局会对免检产品予以审定。
颁发证书:
-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国家质检总局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标志使用:
- 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免检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
免检产品制度旨在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引导消费,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自2008年起,食品类生产企业已停止实行国家免检资格,相关产品不得再以“国家免检”名义宣传,随着市场环境和政策的不断变化,具体的免检产品种类和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企业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