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规定包括提倡适龄婚育、优化生育服务等内容,其执行方式涉及政府职责明确、生育登记制度等方面,具体如下:
最新规定:
1、提倡适龄婚育:
- 新条例提倡适龄婚育,并鼓励优生优育。
-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子女中如果有残疾的情况,还可以再生育。
2、优化生育服务:
-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 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产假和男方护理假。
3、减轻负担:
- 政府采取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经济负担。
- 包括财政、税收、保险、教育等多方面的支持措施。
4、促进托育发展:
- 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
- 在城乡社区中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5、特殊劳动保护:
-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补偿。
- 保障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女性的就业合法权益。
执行方式:
1、政府职责明确: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
2、生育登记制度:
-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政策衔接与宣传:
- 加强政策解读,落实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地。
-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生殖健康的认识。
4、监督与管理:
- 各级政府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动态管理。
- 建立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制度。
5、法律责任与处罚:
-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托育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受到警告或罚款,严重者责令停止服务。
江苏省的新计划生育条例不仅调整了生育政策,也强化了相关服务和支持措施,旨在实现人口结构的优化和家庭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