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是通过协商确定,而收费标准则是根据中标金额的不同档次,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具体收取方式
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原则上,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委托招标人支付,根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如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则可以由投标人支付费用。
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已经取消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服务收费事宜,在实际操作中,招标文件通常会明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
按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补充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就是根据中标金额的不同档次,按照不同的费率进行计算,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一定比例收费,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另一比例收费,以此类推,这种方式确保了费用与中标金额成正比,同时考虑了不同项目之间的差异性。
上下浮动幅度限制:虽然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收费额可以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这一规定为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人之间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最高限额:对于不同类型的招标项目(如工程、货物、服务),还设有不同的最高限额,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额为350万元,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额为300万元,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额为450万元,这是为了确保收费合理且不会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