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
- 设立申请报告(需载明拟设立的典当行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 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 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 验资证明,由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
- 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
- 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交申请:
- 申请人需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3、审核审批:
- 收到设立申请后,商务部门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 商务部审核后,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4、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其他手续:
- 申请人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 之后,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典当行的设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合规经营,在准备过程中,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