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下是对其主要部分的详细解释:
1、总则:明确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同时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2、术语:对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项目监理机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为理解和实施规范提供了基础。
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规定了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立要求,以及监理设施的配备标准。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并针对具体工程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详细描述了监理在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提供了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原则和方法。
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了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的要求。
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涉及设备采购和设备监造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9、相关服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在勘察设计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的职责和要求。
二、要求
1、资质要求: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2、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应与工程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条款。
3、信息化管理要求: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公平独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5、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6、法律法规遵循: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涵盖了从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到监理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通过实施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