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比新旧个税政策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对比:
1、纳税年度与居民判定
旧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居民个人判定标准调整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需缴税,而非居民个人则仅就境内所得缴税。
点评:新税法明确了居民和非居民的概念,并对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进行了量化,使得税收管理更为清晰和公平。
2、所得分类及税率
旧税法: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等11类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改为“经营所得”,并删除了“其他所得”,对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分别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点评:新税法通过简化所得分类和明确税率结构,降低了纳税人的理解和计算难度,同时也提高了税收效率。
3、专项附加扣除
:新税法引入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点评:这一变化是新税法中最显著的亮点之一,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机制,更加精准地实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和调节性。
4、反避税规则
:新税法增加了独立交易原则、CFC规则和GAAR规则等反避税条款。
点评:这些新增规则有助于打击国际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5、自行申报与汇算清缴
:新税法明确了居民个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
点评:这一规定增强了纳税人的自我申报意识和责任感,有助于提高税收的合规性。
6、离境清税
:新税法关注“离境清税”,要求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点评:这一变化对于跨国工作和居住的个人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减轻了他们的税务负担。
新税法在多个方面都做出了有利于纳税人的改进和优化,特别是通过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机制、调整税率结构和增加反避税条款等措施,既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又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益,可以认为新税法总体上更利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