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材料:
- 开发商需在与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 根据合肥市房产局的登记规则,购房人需要上传一系列购房资格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未婚/已婚/离异)、外地购房者的限购资料证明等。
2、审查资料:
- 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原件还返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退还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办理备案:
- 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收到开发商齐全的备案登记材料后,根据项目规模的不同,在规定时间内办完登记备案手续。
4、交付合同:
- 对于符合条件的出租屋或商品房,完成备案后,相关管理部门会交付《市房地产租赁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给申请人。
5、质量监督和归档:
- 后续环节会对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整个流程符合规范要求,所有资料会被归档保存。
合肥房产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即未婚(达法定结婚年龄)须提供单身承诺证明、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4、外地购房者的符合限购资料证明,如近两年内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原件照片上传)。
5、征信报告与收入流水(选择按揭付款方式或需要贷款的购房者)。
6、资金证明(验资证明或冻资证明)。
流程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合肥市房产局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最新政策和要求为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准备好所需材料,以免耽误备案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