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报废年限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使用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如私家车):没有具体的报废年限,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超过15年且未达60万公里的车每年需要检验两次,若检验不合格将被强制报废。
出租车:使用年限为8年。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轻型货车和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
重型、中型和轻型货车:使用15年。
机动车报废手续办理步骤具体如下:
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牌照等。
填写申请表: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提交至相关部门。
车辆查验:相关部门会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车辆符合报废标准。
解体车辆:在指定的解体厂对报废车辆进行解体,并由解体厂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注销登记:携带解体厂出具的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到车管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完成报废手续:领取相关报废证明,至此报废手续完成。
不同地区的报废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