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挂失:
- 居民身份证丢失后,为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应尽快办理挂失申报。
- 可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挂失申报,领取《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
- 如果属于集体户,需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补办流程:
准备材料:申请补办时,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果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相关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选择办理方式:可以选择网上办、自助办或窗口办,网上办适用于广东省内户籍居民,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全程在线办理,自助办则可通过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办理,窗口办则需前往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现场办理,建议先预约。
提交申请并缴费:现场填写《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进行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工作,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然后缴纳工本费,每证40元。
领取身份证:根据受理之日起的时限(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2个工作日;全国异地办理的适当延长至60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现场领取新证,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到指定地点(邮费自理)。
在办理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明,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请注意保管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以便日后查询进度或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