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骂人博流量被判8个月的原因
案件回顾:江苏南通的季某,为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在直播间肆意谩骂他人,2023年6月,警方接到大量举报后立案侦查,发现其视频辱骂侵害对象共计7名,均为当地有网络影响力的人员,总计45部视频,传播范围达62万余次。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
保护名誉权:网络言论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如果发布的是虚假不实信息,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就可能构成诽谤罪,即使是对公众人物的评价,也应基于真实事实,避免无端指责和恶意攻击。
保护隐私权: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还体现在对他人隐私权的尊重上,个人的私人生活、私人信息等都属于隐私范畴,在网络上未经授权公开他人隐私信息是违法的,当隐私涉及公共利益时,如官员的隐私与公共利益相关联,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披露,但也需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
遵守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网络言行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利用网络进行造谣传谣、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扬恐怖主义等违法犯罪活动,编造、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或故意散布谣言,造成人心恐慌、社会不稳定等后果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遵循公序良俗:网络言论应当符合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能发表违背社会道德规范、伤害民族感情、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如宣扬低俗、色情、暴力等内容,要尊重不同的观点和群体,避免使用侮辱性、歧视性的语言攻击他人,倡导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网络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