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毛老太”毛某宁因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具体案情如下:2021年7月,南京突发疫情,毛某宁于7月21日从南京居住地乘大巴来扬州,住在其姐姐家中,在扬期间,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场所,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7月21日至27日,扬州新增多例本土确诊病例,其中大部分都与毛某宁有关联,7月27日,毛某宁因咳嗽、发烧自行到友好医院就诊时被控制,后多次拒不配合调查,9月13日才全部交代自己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