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流程,主要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
1、材料准备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结婚证:证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是离异或丧偶的情况,则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者配偶的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
女方婚育证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女方的婚育情况。

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证明男方的婚育情况。
近3个月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如果怀孕,则需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证件制作。
2、具体步骤
前往常住地街道办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前往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如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会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补充或更正。
填写申请表:经初审合格后,工作人员会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生育史等信息,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提交申请并审核: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对材料的真实性有疑问,此时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若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一般可以即时办理;如需延长时间核实情况,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领取服务证:经过审核无误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会颁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流程包括材料准备、前往常住地街道办申请、填写申请表等具体步骤,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办理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确保顺利获得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