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涉嫌犯罪的通信、网络等进行监听、追踪的活动,这些手段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监控、电话窃听、网络跟踪、数据截取等,在中国法律中,技术侦查是受到严格规定的,其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在立案后,且在严格的批准手续基础上;技术侦查措施适用于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第三,技术侦查措施必须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还必须遵守批准决定所明确的期限和对象范围。
法律还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监察法》第二十六条要求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应由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的规定,这意味着,监察机关在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时,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权限。
中国法律对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设定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旨在保障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无理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