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要求:申请人夫妇双方或其单方应当至少一方具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该户口需满3年以上(部分说法为5年以上,但通常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对于单身申请人,也有特定的年龄限制,通常要求男性年龄在30周岁、女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上。
2、收入和住房面积要求: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需低于一定标准(如10000元以下),且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规定的标准(如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家庭资产也需符合相关标准。
3、无其他住房情况:申请家庭不得拥有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解困房)或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等特定类型的住房。
4、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5、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满足特定年龄要求。
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申请表:《南昌市居民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申请表》或其他相关申请表。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明文件。
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收入证明:失业人员需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低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需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在外地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危房户需提供房屋安全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无房户需提供相关说明。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