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作海运提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1、货物描述:确保详细、准确地描述货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方式等信息。
2、单位名称和地址:填写正确的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以便货物顺利送达。
3、提单号码:确保提单号的准确性,这是核对货物和追踪货物运输状态的重要依据。
4、签名和日期:在提单上签名并填写日期,确认货物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特殊要求:如有特殊要求或需求,如货物保险、货物加急等,应在提单上注明。
6、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填写付款方式,确保支付顺利进行。
7、清关文件:提单上的货物信息应与清关文件一致,以便顺利完成报关手续。
8、货物价值:准确填写货物的价值,这对于投保货物保险、征收关税和处理货物损失等都有重要意义。
9、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提单上必须表明以轮船公司身份注册的承运人,以防欺诈,否则银行不予接受。
10、托运人的名称:即发货人,信用证方式下为信用证受益人,托收方式下为托收的委托人。
11、收货人的名称:按规定填写,记名提单直接填收货人,不记名提单填TO BEARER,指示提单填TO ORDER或TO THE ORDER OF。
12、被通知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一般为信用证的申请人,如果信用证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应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13、船名、航次: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14、装运港和卸货港:装运港要写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卸货港要写实际卸下货物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 X 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 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 VESSEL,VOY NO)。
海运提单的制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填写提单申请表:货物的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填写提单申请表,申请表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价值等信息,以及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联系方式等。
2、生成提单:承运人根据提单申请表生成提单,并在提单上签字盖章。
3、传递提单:承运人将提单交给船东或船代,然后由船东或船代将提单交给装货港口的代理人,装货港的代理人将提单交给船长,船长签发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4、转让提单: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可以被转让给第三方,这样第三方就可以代替收货人去提取货物,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签字确认,并在提单上注明转让信息。
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不仅关系到货物的安全运输和交付,还涉及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制作海运提单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地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